| 您的虚拟主机因未备案停止通知! |
尊敬的用户: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!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 国家有关部门于2008年4月份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严查惩办阶段。现接信产部通知,要求在2008年7月20日采取先备案后接入的方式,要求网站在15个工作日内务必进行备案。贵站仍未备案,请迅速提交备案信息,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,需备案后方可开通,否则我司所在服务器将被关停,请迅速备案! 备案中心网址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电话:010-95169001 备案帮助网址 http://www.cxchost.cn/beian 备案过程中注意事项: 1、一定要真实信息,否则不能被通过,被驳回后很难再次备案! 2、联系地址一定要精确到门牌号。 3、网站名称必须是中文,不能是纯英文。 4、如果您的网站是企业网站必须用公司名义备案,不能以个人名义备。 5、有效证件号码务必真实,信产部会核实身份证,或企业有效证件。 6、医疗类网站,需特别申请专项备案。 7、备案过程大概需要7-20天,请耐心等候。 如您在办理ICP备案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查看注册帮助ICP备案常见问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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